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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阳江企业如何提前补缴保险费款

来源: 最后更新:23-11-20 05:10:40

导读:逾期补缴的,将自2024年1月1日起按规定加收滞纳金。为减轻一次性补缴带来的资金压力,建议企业提前分期或者按月补缴。

  根据《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粤人社函[2022] 329号)明确,

  阶段性缓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工伤保险费单位缴费政策到期后,可允许企业在2023年底前采取分期或逐月等方式补缴缓缴的社会保险费。补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补缴流程:

  用人单位可通过税务机关提供的各类缴费渠道提前补缴缓缴的费款。为了便利操作,建议通过电子税务局社保费网报系统补缴:

  1.登录广东省电子税务局社保费网报系统;

  2.选择[清缴社保费],输入补缴的费款所属期,可按月查询(如202205)也可以分时段查询(如202205-202207);

  3.点击[查询]可查出尚未缴纳的社保费,其中缴款期限为[2023-12-31]的费款,即属于未清缴的缓缴费款;

  4.勾选需要清缴的三项社保费,点击[缴款] 完成费款缴纳即可。

标签: 社保费  保险费  清缴  阶段性  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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