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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上评|北极鲶鱼案:“不属政府信息” ≠案件不公开

来源: 最后更新:23-09-14 09:14:00

导读:马上评|北极鲶鱼案:“不属政府信息” ≠案件不公开,鲶鱼,北极,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政府

(原标题:马上评|北极鲶鱼案:“不属政府信息” ≠案件不公开)

“北极鲶鱼”案的调查进展如何了?今年3月,网友“北极鲶鱼”发布了“家里有9位数”、家人“感觉贪了”、“润”到澳大利亚等一系列极端言论,引发舆论关注,当时,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宣布对“北极鲶鱼”的爷爷、离退休干部钟某某开展核查。

深圳交通运输局的答复函

有网友就此案调查情况,向深圳市交通局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目前,深圳市交通局在落款为9月6日的答复函中说:“您申请的公开信息不属于我局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信息,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条所称的政府信息……我局决定不予公开。”

很多网友就此提出质疑:调查了6个月,就是为了告诉大家“不予公开”吗?是不是整个事件要烂尾了呢?

要看到,依《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予公开,恐怕不是大家以为的“今后再也不会公开”的意思。因为《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作为一部国务院颁布的行政法规,对于“政府信息”的界定是相当严格的。按该条例第二条的规定,本条例所称政府信息,是指行政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信息。

也就是说,公民依《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指的是行政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中形成的信息。就此而言,政府内部对相关官员(包括离退休官员)的纪律调查、廉洁性调查,并不属于狭义上的“履行行政管理”的内容,也就不属于可以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

所以,在“技术”层面上,深圳市交通局回复“不予公开”没有问题。但是,此“不予公开”不代表彼“不予公开”,不作为狭义上的“政府信息”予以公开,不代表不能公开调查离退休干部钟某某的结论。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时代,政府信息公开与否要依法处理; 同时,坚持反腐败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也不能用狭义上的“政府信息”来回避正常的监督。

早在今年3月24日,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就对外表示“已就相关信息开展核实,将及时通报有关情形”。这是对于全体社会成员做出的一次庄严承诺:会调查清楚事实,会对公众有一个交代。这也是必须兑现的纪检监督责任、政治责任。

此前深圳交通运输局的通报

“北极鲶鱼”事件影响恶劣,一个年轻女孩子公开披露自己曾任区交通局局长的亲属存在严重腐败嫌疑,并且用“韭菜”来侮辱群众,不仅炫富,还涉嫌辱国辱民。无论如何,必须应该有一个全面的调查。

而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宣布对此展开核查,已时隔近半年,今年6月、7月、8月都有媒体联系相关部门,但都没有获得披露案件进展。这才有了8月23日网友向深圳市交通运输局申请政府信息公开。

调查需要一定时间,可以理解,调查要对党员干部的声誉负责,也要对真相、公众的知情权负责,但是严密的调查不能变成“断更”。狭义上的“政府信息公开”的确不适用于对于官员的内部调查。但是,公开是最好的防腐剂,对“北极鲶鱼”案件的信息披露,既是政府部门的公开承诺,也是反腐调查应有的环节。大家都在等着权威信息披露呢。

延伸阅读:

官方称北极鲶鱼炫富事件不予公开 网友质疑“权力的傲慢”

5个多月后,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对“北极鲶鱼”炫富事件进行了答复。人们期待已久的调查结果并没有出现。

9月10日,人民网深圳抖音账号发布一条消息,有网友晒出一则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答复函,表示该答复函是针对深圳“前交通局长孙女”炫富事件的答复。答复函中写道:“经研究,您申请的公开信息不属于我局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信息,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条所称的政府信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三项的规定,我局决定不予公开。”

9月12日,海报新闻记者就该答复函向深圳市交通运输局核实情况,工作人员表示,会将诉求反馈给主流部门,会有主流部门去核查。截至发稿,记者并未收到回复。

多次询问调查进展均无果

深圳“前交通局长孙女”炫富事件自今年3月份曝出后,历时5个多月。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回复网友关注从通报开展核查到正在调查等待通报,再到答复“不予公开”,不少网友表示:“等了个寂寞。”

“北极鲶鱼”网上炫富

2023年3月,账号名为“北极鲶鱼”的网友在社交平台发了“家里有9位数”、家人“感觉贪了”“润”到了澳大利亚等言论引发关注。被质疑炫富后,“北极鲶鱼”又发布了大量贬低国人的不当言论引起了网友激愤,要求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对前局长钟某赐——“北极鲶鱼”的爷爷进行调查。

事情发酵后,深圳市交通运输局曾在3月24日发布情况通报,表示已就相关信息开展核查,将及时通报有关情况。同日,有媒体报道,深圳市纪委监委派驻第二纪检监察组正在对原深圳市交通局货运管理分局局长钟某赐的有关问题调查核实。

4月25日,有媒体询问深圳市交通运输局相关进度,但依旧没有结果。

6月29日,有关部门始终未发布公告,深圳市纪委表示还在对此事进行调查,等待通告。

8月25日,大皖新闻记者拨打深圳市交通运输局总值班室电话了解相关进度,但接听电话的工作人员表示无法回答。记者又拨打深圳市纪委监察委公布的纪检监察举报电话,工作人员表示“后续情况等通报”。

直到9月10日,网友晒出深圳市交通运输局“不予公开”的答复函。

“不予公开”让网友质疑“权力的傲慢”

不少网友们在深圳市交通运输局的答复函中看到的是“权力的傲慢”。

5个多月的调查时间里,网友们一直在关注此事的进展,但“不予公开”的答复,让网友质疑相关部门是在借助时间让该事件悄然过去。

“事情已经过去半年,关于这件事深圳交通局依然没有给出任何说法,摆明了就是拖时间,把这件事拖过去然后大家各自安好。毕竟在很多人看来,互联网是没有记忆的,事情过去了就过去了。”

“其实难怪深圳交通局到现在查不出来,早在几个月前就有媒体曝出北极鲶鱼一家早就移民澳洲了,目前在国内的钟家人也都身兼要职,既然不好查,那干脆就不查了吧!”

不过,也有相关人士表示,事件发生后,深圳市纪委监委第一时间派驻第二纪检监察组对原深圳市交通局货运管理分局局长钟某赐的有关问题调查核实。也就是说,“北极鲶鱼”的相关问题,早已经引起深圳市纪委监委的高度重视了,网友申请公开信息,的确已经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条所称的政府信息。

据《法治周末》报道,有法律界人士认为网民以“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向深圳市交通局申请公开“北极鲶鱼”事件的调查结果,是用错了方法,因为“公务员是否违纪的调查信息”的确不属于政府信息。

如此,如果要公布,最终的结果只能通过深圳市纪委监察委来对外发布。

网友期待公开公平公正的调查结果

一场“炫富”事件引发全国关注,网友想要的只是一个公开、公平、公正的调查结果,而不是毫无下文,强硬回复“不予公开”。

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黄捷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虽然对公务员是否违纪的调查信息不属于政府信息,网民不能通过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途径获取。但对于这类社会各界高度关注的事件,相关部门在调查结束后,处理结果还是应该依据相关的法律规则向社会公开。”

“北极鲶鱼”事件的一系列操作,让深圳相关部门的公信力慢慢丢失。如果一味抱着冷处理、等待舆论热度下降的态度,民众对相关部门的信任度只会越来越低。希望下次再讨论“北极鲶鱼”事件的时候,相关部门能够给公众一个想要的答案。

标签: 鲶鱼  北极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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