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选择时期:
怀孕准备 怀孕 分娩 宝宝0-1岁 宝宝1-3岁 宝宝3-6岁

安丘市关于全域全时段禁售禁燃禁放烟花爆竹的​通告

来源: 最后更新:22-10-13 12:11:43

导读: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

  安丘市生态环境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全域全时段禁售、禁燃、禁放烟花爆竹的通告

  为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进一步改善空气质量和城乡环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关于潍坊市全域全时段禁售、禁燃、禁放烟花爆竹的通知》要求,决定对禁售、禁燃、禁放爆竹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售、禁燃、禁放时间

  即日起至2022年3月31日(农历二月二十九)止。

  二、禁售、禁燃、禁放区域

  安丘市全区域(包括城市建成区及全市其他区域)。

  三、法律责任

  违反本通告规定燃放烟花爆竹的单位或个人,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予以查处。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违规销售烟花爆竹举报电话:12345

  违规燃放烟花爆竹举报电话:110

  安丘市生态环境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1月22日

标签: 烟花爆竹  安丘市  治安管理  禁放  通告  

免责声明:本文系转载,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旨在传递信息,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

本文地址:http://www.hunanyuer.com/news/jiaodian/214584.html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合作 | 免责声明 |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 2006-2022 湖南育儿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沪ICP备2023039114号-3

声明: 本站文章均来自互联网,不代表本站观点 如有异议 请与本站联系 联系邮箱:hunanyuer#qq.com (请把#替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