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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将开展一户多宅认定处置工作,农民有几套房的时代要结束了?

来源: 最后更新:24-04-11 10:04:38

导读:一、坚持"一户一宅",严禁超面积建设,刹住农村建房"攀比风。1、一户一宅原则。《通知》要求,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2、拆旧建新原则。如果原宅基地难以满足居住需要,确需申请新宅基地,不允许出现

2019年农村宅基地迎来了一波新政。农业农村部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通知》。从《通知》中,可以明显感受到今年的农村宅基地政策方面有了明显的变化,咱们农民朋友一定要重点关注。

直观地说,农村以后不能再乱建房了,必须跟着规划走。建房要"拆旧建新"、严格落实一户一宅,不允许出现新增的一户多宅,同时对于现存的一户多宅要严格认定和处置。这意味着,农民有几套房的时代或许要结束了。《通知》还严禁地方强征农民宅基地、强制农民搬迁"上楼"。对于咱们农民来说,新的政策,信息量大,需要好好消化,才能为我所用。

下面即明拆迁律师带大家一起来看看农业农村部的《通知》,将从哪些重要方面影响咱们农民。

一、坚持"一户一宅",严禁超面积建设,刹住农村建房"攀比风"

以前农村建房,只要有钱有能力,农民都想建个大房子,村里也不会拦着,一栋栋小楼拔地而起,相互攀比着谁建的大、谁建的漂亮。但现在不允许了。农村部定了农村建房几条原则,农民朋友一定要遵守。

1、一户一宅原则。《通知》要求,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

如果农民没有分户,并且家庭已经占有一处老宅基地的情况下,去申请新的宅基地是无法得到批准的。

2、拆旧建新原则。如果原宅基地难以满足居住需要,确需申请新宅基地,那么根据《通知》,应当"建新拆旧",在获得批准建设新宅基地房屋的同时,需要将原宅基地交还给村集体。不允许出现新老宅基地并存的一户多宅的情况。

3、符合地方面积规定的原则。

《通知》还明确,村民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村民应严格按照批准面积和建房标准建设住宅,禁止未批先建、超面积占用宅基地。

也就是说,申请到宅基地的农民,也必须按照地方划定的宅基地面积标准(通常是人均30-40平)建房。如果超出面积,那么会被认定为违建,对于超出部分将按《城乡规划法》的规定,进行拆除处理。

二、对农村一户多宅进行甄别认定,违建农房将面临拆除

在杜绝了一户多宅新增的前提下,《通知》对历史形成的宅基地面积超标和"一户多宅"等问题,要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分类进行认定和处置。

如何认定、如何处置呢?即明拆迁律师认为,是对农村现存的一户多宅是否合法进行判定,主要依据是《土地管理法》和《城乡规划法》。

对于确属建设年代比较久远或有合法性基础的房屋会认定其合法;而对于近些年新增的一户多宅,如果未经审批,确属私自违建,占用耕地,那么会依法认定违建,依法予以腾退拆除处理。

三、鼓励农民有偿退出宅基地,禁止强拆

目前农村存在不少进城落户的农民,这部分村民在农村老家还保留着房屋,但很少居住。

对于这些闲置的农房,《通知》建议各地多渠道筹集资金,探索通过多种方式鼓励其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还规定了,不得以退出宅基地作为农民进城落户的条件。

也就是说,进城落户的农民要不要退出宅基地,还是农户本人说了算,不能逼迫,也不能强制拆除。

即明拆迁律师接到的咨询中,有当事人曾提到,当地要求对有主的空心房统一拆除,并且没有补偿。这其实就是违背农民意愿的强制腾退,是不合法的。

四、严禁强征农民宅基地,不准强制农民集中搬迁"上楼"

近几年,各地新农村建设如火如荼。但在一些地方,一味地追求村容村貌的整齐划一和洁净漂亮,强制农民集中居住、搬迁上楼,甚至还让农民补差价购买安置房,这引发了不少拆迁纠纷和矛盾。让农民朋友颇有怨言。

这一次《通知》强调,要充分保障宅基地农户资格权和农民房屋财产权。不得以各种名义违背农民意愿强制流转宅基地和强迫农民"上楼",不得违法收回农户合法取得的宅基地。

标签: 宅基地  农村  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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