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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居住登记凭证办理条件 廊坊居住登记凭证办理条件及流程

来源: 最后更新:23-07-12 07:09:44

导读:廊坊居住登记凭证办理条件是在流管平台中已经登记居住信息和居住登记信息已经通过核实。

  流动人口申请出具《居住登记凭证》的,必须同时符合以下两个条件:

  (一)在流管平台中已经登记居住信息;

  (二)居住登记信息已经通过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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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条 《居住登记凭证》是流动人口在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流管站)已经完成居住登记的证明。公安派出所(流管站)对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应当免费制发《居住登记凭证》。

  第二条 申请出具《居住登记凭证》时,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近期一寸免冠白底照片。

   《居住登记凭证》应当在流管平台中打印,手写无效,并由民警签字,加盖公安派出所(流管站)流动人口管理专用章。

  第三条 《居住登记凭证》的有效期为30天。

标签: 流管  凭证  流动人口  公安派出所  白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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