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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金华磐安下半年教资认定指南+附件+咨询地址

来源: 最后更新:23-10-08 02:45:25

导读:2023年10月10日至10月23日,申请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或“浙江政务服务网”搜索“教师资格认定”事项)按照网站提示进入教师资格网上申报系统,根据系统提示填写报名信息。

  一、网上申报

  社会考生: 2023年 10 月 10日至10月23 日,申请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或“浙江政务服务网”搜索“教师资格认定”事项)按照网站提示进入教师资格网上申报系统,根据系统提示填写报名信息。

  1.选择认定机构:

  全县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认定机构选磐安县教育局。

  2.网上选择确认点:

  选择磐安县教育局办公室。(考生选择确认点,无需来现场确认,材料审核由认定机构网上核验。)

  3.上传个人照片和个人承诺书图片:

  上传的个人照片和教师资格证书持证人粘贴的照片须统一使用近期免冠正面一寸彩色自底证件照(上传格式为 JPG/JPEG,不大于 200K)。请申请人严格按照要求上传,上传的个人照片和教师资格证书持证人粘贴的照片须统一。申请人需在网上申报界面“个人承诺书”中的“承诺人”处正楷书写签署本人姓名和签字日期,签名后上传的《个人承诺书》,在预览《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时可查看整体效果,如预览时发现上传的《个人承诺书》位置不正确、不清晰或签名不完整,请务必重新上传,以免影响认定。

  4.“普通话证书信息”:

  申请人可在该栏目新增和修改个人普通话信息。

  (1) 在“核验证书”类型下,输入证书编号等信息,点击“核验”按钮,系统将在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信息管理系统中核验普通话证书信息。

   (2) 如果核验不到普通话证书信息,请检查当前核验的信息是否与证书信息中的“姓名、身份证件号码、证书编号”致。

   (3) 经上述步骤仍核验不到普通话证书信息,请选择“录入证书”类型,补全相关信息并上传对应的电子版证书( 图片小于 190KB.格式为 JPG)

  5.“学历学籍信息”:

  申请人可在该栏目新增和修改个人学历信息。学籍信息将在认定报名过程中自行同步,如果同步失败,需自行添加学籍信息。

   (1) 在“核验学历”类型下,输入学历证书编号点击“核验”按钮,系统将在全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学信网 ) 信息管理系统中获取相关信息。

   (2) 如果核验不到学历信息,请检查当前核验的信息是否与学历证书信息中的“姓名、身份证件号码、证书编号”一致。

   (3) 经上述步骤仍核验不到证书信息,请选择“无法核验的学历”类型,补全相关信息并上传对应的电子版证书( 图片小于 200KB,格式为 JPG)。

   (4) 如您所持有的学历为港澳台地区学历或者国外留学学历,无法进行学历核验,请选择核验类型为港澳台地区学历或国外留学学历,按照步骤 (3) 进行操作,并上传《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6.通讯地址

  务必详细准确,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和教师资格证书将通过邮寄送达,并由申请人签收。

  二、体检

  1.体检时间:

  2023年10 月 27日(周五),上午 7:30 至10:30.空腹,社会考生自行前往磐安县人民医院(磐安县螺山路 1号 ) 二号楼 (新大楼) 九楼体检中心进行体检,具体安排详见附件 1。

  2.体检流程:

  考生在中国教师资格网首页“资料下载”栏中或附件 2下载体检表,用黑色或蓝色水笔填写好身份证号码、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既往病史等五项内容,同时,准备两张 1 寸彩色白底证件照(必须与网报上传照片一致 ),一张证件照贴在体检表上,一张(背面写上姓名、认定学段、学科 ) 于体检报到时交给工作人员,照片将用于教师资格证制作。再拿体检表、身份证到前台确认身份并登记。体检费按医院收费标准由申请人自付。具体安排详见附件 1。

  3.相关事宜

  网报审核不通过人员,教育局会提前电话告知,未收到不体检通知的申请人都要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视同申请人自动放弃申请。如因身体特殊原因不能在规定日期参加体检的,可提前与教育局工作人员和体检中心联系。

  三、受理审核决定

  1.材料和思想品德审核:

  申请人相关资料如在中国教师资格网平台信息核验通过,无须提交任何材料。核验未全部通过或相关平台无信息的申请人,须于 10月 23 日前将相应材料扫描件(电子材料清单详见附件 3) 发送至 安县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邮箱154307617@qq.com,文件夹名称为“申请资格种类+申请人姓名+联系电话(例:初中语文张三 13xxxxxxxxx)”。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电子材料视为自动放弃。特别提醒,以居住地参加认定的社会人员必须上传当地有效期内浙江省居住证: 以安县户籍参加认定的社会人员,不必上传户籍信息

  2.认定时间:

   本机构审核材料,2023 年 12 月上旬明确受理意见作出认定决定,并通过磐安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教师资格认定结果,

  送达

  2023 年 12 月下旬将通过 EMS 邮政快递免费寄送经认定的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并须由申请人本人签收。

  咨询电话和网址:

  磐安县教育局: 84652595 (初中、小学、幼儿园教资认定咨询 )

  警安县人民医院体检中心: 84652828 或 84681111

  磐安县教育局认定公告与附件下载网址:https: //www.panan.gov.cn/art/2023/10/7/art_1229422375_59337780.htm1

金华市教育局: 82467096 (高中、中职教资认定咨询 );

  扫码查看附件:

  1.磐安县教育局 2023 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安排

  2.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中小学幼儿园)

  3.申请材料核验未通过的申请人提交电子材料清单

标签: 磐安县  申请人  教师资格  证书  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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